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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讯息:出卖人无偿提存货物买方应由谁承担

来源 : 法师兄    时间:2023-05-08 06:06:1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,没有约定的则按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由债权人负担。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不能向债权人履行合同,而且提存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行为,因此提存的费用应该由债权人承担。标的物提存后,毁损、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来承担。提存期间,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二十九条,债权人分立、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,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,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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